河北汽油定性分析鉴定——清析客户检测案例
类别:客户案例
447
2023-03-01


客户背景:
客户是河北省某县公安局,为了查明曹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中作案车辆(东风汽车)中加油机的液体是否为汽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特聘请我单位对疑似汽油液体是否为汽油进行技术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
样品名称:
疑似汽油液体
客户需求:
对扣押曹集忠涉嫌非法经营案中作案车辆(东风汽车)中加油机的液体是否为汽油进行鉴定。
解决方案:
本次鉴定参照《法庭科学汽油残留物的提取检验 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GA∕T 1515-201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部分:红外吸收光谱法》(GB/T 19267.1-2008)对涉案检材进行鉴定。通过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515-2018)检测可知,样品中检测到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四甲苯等系列化合物以及直链烷烃化合物,且分别选择质荷比为78、91、105、119、134、128、142、85碎片离子对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四甲苯等系列化合物进行分析,上述选择离子色谱图符合轻组分相对含量减少、重组分相对含量增加的汽油分布规律。另外对样品还做了傅里叶红外光谱仪分析(GB/T 19267.1-2008)进行辅助检测,将样品数据与红外谱库中汽油标准谱图数据进行比对可知,样品红外谱图与汽油标准谱图波数基本相同,峰型基本一致,对应红外峰的相对强度比基本一致。结果表明扣押曹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中作案车辆(东风汽车)中加油机的液体为汽油。
客户反馈:
报告鉴定结果为曹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中作案车辆(东风汽车)中加油机的液体为汽油,鉴定报告为公安局后续案件的侦破审理提供了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