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爆炸物鉴定——清析客户检测案例
类别:客户案例
432
2023-01-03


2022年12月19日,销售中心反馈内蒙古某公安局有鉴定爆炸物需求,接到反馈后,检测实验室工程师第一时间与客户进行详细沟通,情况如下:
客户背景
客户是内蒙古某公安局,为了查明于某江非法储存爆炸物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特聘请我单位对送检的岩石型改性铵油炸药样本是否为炸药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
样品名称
岩石型改性铵油炸药
客户需求
爆炸物鉴定
解决方案
本次鉴定依据《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 1 部分:红外吸收光谱法》(GB/T 19267.1-200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 6 部分: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法》(GB/T 19267.6-2008)、《多晶体X射线衍射方法通则》(JY/T 0587-2020)对涉案检材进行鉴定。实验室收取样本后对检材进行标记,整理拍照;使用红外吸收光谱法、X射线能谱法、X射线衍射法对检材成分进行分析。
客户反馈
根据测试数据和分析,检材中含有硝酸铵及木粉。铵油炸药(ANFO),指由硝酸铵和燃料组成的一种粉状或粒状爆炸性混合物。检材的成分组成符合该描述。鉴定报告为公安局的后续案件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